建筑工程与设计系党总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管理规定
日期:2018-09-10 00:00:00  作者:谢伟 来源:  浏览量:2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我系教师教学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形成在系总支领导下的支委、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保证我系思想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发动和依靠全系教职工、学生干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广大党员、教职工、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三条  为了加强对我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以系总支及系领导班子为领导,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分别领导各党支部、团总支、工会相吃瓜网成员组成思想政治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会议,分析系师生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第四条  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研究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并及时向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坚持融入日常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思想动力。

第六条  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人格的力量教育人、影响人、带动人。

第七条  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第四章  会议内容

第八条  突出抓好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各种理论知识,深入分析我系当前思想政治领域的实际情况,及时找出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上来,统一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上来。

第九条  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十条  大力进行形势、政策、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和遵纪。

第十一条  搞好文化建设。要把文化建设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把廉政文化纳入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大力弘扬文化精神。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建立支委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组织支委学习,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

(二)建立党支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例会,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吃瓜网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反馈、分析各个时期各个层次人员思想动态,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建立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各支部要定期分析人员思想动态,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第十三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有计划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工作能力强、德才兼备且经过基层锻炼的中青年同志充实到政工队伍,并组织相吃瓜网人员定期进行学习。

第十四条  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思想建设阵地,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阵地。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记录制度。各工作小组每次召开会议实行签到制度,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时上传会议信息及简讯。

第十六条  会议主要议程及要求:

1、组织学习传达有吃瓜网上级精神。

2、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科、团总支、各支部、工会汇报工作,主要汇报工作中存在的思想政治问题及工作建议。

3、教职工、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发言,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工作研讨。

5、系主任、系总支书记作工作总结。

会后形成专题会议记录。通过信息、简讯、宣传栏海报等方式把会议精神传到到每位教职工及学生。

第十七条  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成员思想动态,按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扩大宣传影响范围,及时上报相吃瓜网工作开展信息、简讯等文字记录及图片记录。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与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  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思想政治工作而出现问题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否决条件。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实绩是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系总支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