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办理流程
日期:2015-11-09  作者:徐发国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5384

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新流程

1、学生持社保部门认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或治疗单)、费用发票、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交学生处医保办;

2、医保办定期(每月一次)审核报销金额;

3、后勤财务部门对核报金额进行复核并将款项转账到学生银行卡。

 

(注:1、此前的报销流程同时作废;2、上述流程只针对已交纳保险费的学生;3、口服药品报销比例:一般学生按50%,困难学生按100%,报销基数限额每次120元;4、输液及其他项目报销比例:一般学生按60%,困难学生按100%,报销基数限额240元)

 

 

学生住院医药费报销新流程

1、学生在黔南州境内社保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用本人身份证在住院处直接开通办理相吃瓜网住院手续。因网络等原因不能用身份证直接开通办理相吃瓜网住院手续的,可将学生本人身份证交给医保办谭静同志,由该同志到都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代为开具临时就诊证明,也可自行前往办理。开具的证明交住院处,便于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

3、已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商业保险)的学生,出院结算报销时,向医院索取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复印件、报销单等材料,返校后送交学生处医保办,以便办理学平险理赔;

4、学生在黔南州境外社保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出院时,向医院索取疾病诊断证明书、出、入院记录、相吃瓜网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原件等材料,返校后送交学生处医保办,以便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或理赔。

(注:1、此前的报销流程同时作废;2、上述流程只针对已交纳保险费的学生;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45%

学生平安保险(商业保险)理赔流程

1、学生因意外伤害、疾病产生的住院费用,可持无第三方责任的证明资料(意外伤害情况)、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相吃瓜网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复印件、住院费用报销单、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送交学生处医保办;

2、医保办审核送达材料齐全、无误后,报送商业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审理、核算理赔金额,并将理赔款项转账到学生银行卡;

4、学生因意外伤害、意外残疾产生的门(急)诊费用,可持无第三方责任的证明资料、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其药品清单或处方送交学生处医保办,以便办理费用理赔;

5、学生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按保险合同约定条款申请理赔相吃瓜网保险金。

(注:1、上述流程只针对已交纳学平险保险费的学生;2、赔付比例:意外伤害住院80%、意外伤害门诊80%

 

毕业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办理

学生毕业离校后,可根据需要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转移到工作生活所在地,继续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当地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待遇。办理方法是:毕业生持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都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统筹类转出即可。都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在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都匀市开发区汽车商贸城隔壁)。

[说明: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时,必须提供是否就业信息,以便明确转移类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个信息只能由毕业生本人准确提供。因此,转移手续须由毕业生亲自办理,学院还不能做到统一办理。]

         医保办联系电话:15085154459(谭静)